国家医保局:推进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

日前,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《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》,对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提出要求。

 

通知主要体现一个目标、两个责任、三个结合、四个机制。

 

明确一个目标。2025年,全国80%左右统筹地区,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;2026年,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。

 

贯通两个责任。国家医保局与地方医保部门同题共答即时结算,协同发力推进改革。国家医保局积极支持各地开展相关工作,及时答疑解惑,组织评估交流。省级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本省即时结算工作,强化保障,及时优化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。

 

坚持三个结合。坚持优化传统结算与创新结算方式相结合,充分压缩流程和时长,由原来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。坚持基金预付与即时结算相结合,既通过基金预付增加医药机构现金总量,也通过即时结算加快医药机构现金流速。坚持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,指导地方从实际出发,合理确定结算模式,以点及面,分步推开,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完成相关工作。

 

落实四个机制。建立和完善即时结算工作联络机制、定期调度机制、宣传示范机制和培训提升机制。加强日常工作沟通,各省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度和经验做法。通过实地调研、线上集中调度等多种方式,加快工作进度。加大宣传力度,精选典型案例。加大培训力度,举办专题培训班,提升医保基金结算能力。

2025年2月3日 1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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